位置:首页 >
备考资料 > 公共基础知识 >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立法权
(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
(3)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4)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重大事务决定权。
3、国家主席: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2)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3)外交权。
(4)荣典权。
4、国务院:
(1)立法权。
(2)重大事项决定权。
选调生公基政治知识:从滴滴事件出发
选调生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十九大出题方式总结
选调生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监督
访问选调生公基备考知识查看更多选调生公基备考文章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中公选调生考试网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