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D。解析: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学术理论上,将过失犯罪同样划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认识方面,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忘了而在客观上没有预见到;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危害结果。意志方面行为人都是反对危害结果发生。本题中,甲乙在篮球场上产生争执,起因是玩游戏的过程中不满身体接触,由此可以看出二人当时并没有杀人的故意,二者都不想发生重伤、甚至死亡的结果,但是在推搡中却导致了乙死亡的结果,虽然甲无杀乙的故意,但是在特定的场合中,甲应当预见到这种推搡行为是十分危险的,而未预见到,故甲对乙的死亡结果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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