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附加刑
(一)罚金
罚金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分期缴纳,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减免。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罚金和罚款归属于不同的处罚,罚金属于刑事处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二)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们可以是没收部分财产,也可以是没收全部财产,但是要给犯罪分子个人和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同时,没收财产和行政处罚种类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也归属于不同的处罚,前者属于刑罚,后者属于行政处罚,是大家需要注意的做题误区。
(三)剥夺政治权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相应的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大政治自由,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不得担任国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口诀:两选六自由,公仆国有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点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效力当然的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比如说张三2000年因为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4年,那么起算点是2010年,实际不享有政治权利的时间是14年。
(四)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针对外国人适用的刑事处罚,本国人不适用。
【经典例题】(多选)下列属于刑事处罚的是________。
A罚款 B没收财产 C管制 D无期徒刑
【答案】BCD。A项罚款属于行政处罚,需要排除。
所以综上,需要大家在系统学习刑罚主刑和附加刑之后精准的记忆其中的重点内容,借助总结的表格,把握其中的重点和难点,在概念性考题的考查中提高做题的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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