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选调生公基政治知识:选举制度

2019-03-13

位置:首页 > 备考资料 > 公共基础知识 >

二、选举程序

(一)选民登记

1.精神病人是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不过在经过选举委员会的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2.选民登记是按照选区来的,经登记确认的名单长期有效。

(二)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我国选举人大代表是差额选举,即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应选代表人数

(三)投票

委托投票的条件:

(1)书面委托(口头不行)

(2)经过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3)委托给其他选民(非选民不行)

【考题巩固】(多选)下列哪些人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A.小明,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B.在中国生活了22年的美籍华人汤姆

C.小明,22周岁,是个精神病人

D.小明,22周岁,因为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答案】CD。解析:A选项中年龄不达标,这属于民事里面关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但是宪法并未此规定。B选项中国籍不对,不是中国公民,所以不享有。C选项中三个条件都符合要求,故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此点需要明确的是,精神病人是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不过不被列入选民名单而已。D选项中未表明剥夺其政治权利,故其是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故本题答案为CD。

推荐阅读

选调生公基法律知识:浅析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的现状

选调生公基法律知识:宪法备考指导

选调生公共基础考试之个税法亮点解读

访问选调生公基备考知识查看更多选调生公基备考文章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中公选调生考试网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相关推荐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