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故可以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进行公司股权收购,但是在收购时并不是必须经过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故A选项说错误。且在收购时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故BC选项说法错误。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而不能私下进行购买。故D选项说法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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