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台湾
(一)沿革
1.公元230年,吴国大将渡海到达“夷洲”(台湾)。
2.隋唐称台湾为“流求”。
3.1335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民政,隶属于福建省泉州同安县(今厦门)。从此,中国开始在台湾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
4.明朝末期,大陆居民大规模移居台湾。
5.1642年(崇祯十五年),荷兰人占领了西班牙人在台湾北部的据点,台湾沦为荷兰殖民地。
6.1662年(康熙元年),郑成功收复台湾。
7.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统一台湾,第二年,设置一府三县,隶属福建省。从1760年以后,出现了大陆居民再度大规模移居台湾的高潮,到1811年,除山地族原住民以外,人口已超过了200万。
8.1885年(光绪十一年),建台湾为行省。
(二)重要文献或机构
1.1281年(元世祖18年)在澎湖群岛设澎湖巡检司(澎湖寨巡检司)。
2.明代《顺风相送》。论证了钓鱼岛是我国领土这一重大事实。该书中有《福建往琉球》一节,记载了从福建到琉球的航海路线,其中就提到了钓鱼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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