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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结果归属判断的一般原则,多数案件相对比较好判断因果关系。但是如果出现介入因素,该如何判断结果归属呢?比如说,铁柱开车撞伤翠花,送医途中,遇到“马路杀手”青青老师驾车横冲直撞,二车碰撞后,翠花当场死亡,那么翠花死亡是否归属于铁柱的行为呢?
在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中,介入因素可以细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介入第三人因素,上面提到的青青老师驾车横冲直撞,二车碰撞、翠花当场死亡,就是属于介入第三人因素;二是介入被害人自己的行为因素,比如说二毛点燃三娃子的衣服,三娃子跳入水中,结果溺水死亡;或者甲追杀乙,乙在逃跑的过程中从高楼上跳下摔死。
无论是介入第三人因素还是介入被害人自己行为因素,核心的依据就是介入因素异常性大小,以及是否能够独立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介入因素的异常性大小是说,如果介入因素是必然发生的或者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不阻断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上面提到的介入被害人自己行为因素的两个案例中,被点燃衣服后,三娃子跳水灭火是人之常情,乙在逃跑的时候从高楼摔下均是出现频率很高的事件,这两者都是通常情况,因此此介入因素并未阻断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