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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醒了” 房子“活了” ,农民有盼头了

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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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龙曾表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的基本福利制度,国家严格限制宅基地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流动,按照法律和登记规则,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是拿不到合法产权的。

因此,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姜大明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

“城里人不可以到农村买宅基地,但是,农村人可以买,这个农村人可以是本村集体的,也可以是外村集体的。”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说。

跟罗先生一样,浙江杭州的胡女士退休后也想回农村住。对于去农村租房,胡女士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我交了租金,有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那我可以改造房子吗?”

对于这个问题,李秉龙认为,“现实中,宅基地与房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两者无法分离。城市居民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一定期限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从现行政策来看,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经过审批、符合政府设定的规范才行。”

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姜大明也指出,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私人会馆等。

农民收入更有根了

事实上,宅基地制度改革一直在进行,目前,全国已有33个试点县(市、区)。2017年11月20日,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作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浙江义乌从2015年起率先探索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从宅基地“取得置换、抵押担保、产权明晰、入市转让、有偿使用、自愿退出及民主管理”7个方面创新,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源。

“三权分置”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黎明分析说,“原来宅基地只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现在派生出资格权。比如说,36平方米的宅基地,土地所有权依然是属于集体的,但是36平方米的资格是属于农民的。这个资格取得之后,农民就可以用使用权去抵押,或者有限期转让。这样既保障了农民的居住权利,也实现了宅基地的财产属性。”

“以前宅基地的使用权主要是用来住。但现在城乡结构发生了变化,很多农民进城了,他们也要盘活自己的资源存量,增加财产性收入。”徐洪才表示,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既能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改变农村空心化现象,又能增加农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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