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省属各本科高校党委:
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组部、省委关于做好选调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选调生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扩大选拔范围,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优中选优,现就做好2004年选调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到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9市工作的选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外本科高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生),身体健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优秀毕业研究生也可参加选调。
2、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50%,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外语不作要求)、国家或省计算机一级考试。
3、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4、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志愿在基层工作。
(二)到张家口、承德两市工作的选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外本科高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生),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学习成绩较好,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
4、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志愿在基层工作。
(三)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在校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1、各市申报选调计划。各市按照乡镇编制空缺情况及干部队伍结构要求,研究提出2004年接收选调生计划,报省委组织部。
2、发布选调信息。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在河北人才网()、省内有关报纸发布有关选调信息。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动员。
3、高校推荐、定向报名。(1)省内高校党委负责本校毕业生的报名、推荐、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学校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确定报考去向(每人只限选择一个设区市),填写《2004年河北省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经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2004年2月25日前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呈报材料包括《2004年河北省选调生推荐情况一览表》、《登记表》、《个人申请书》(以上材料均一式3份)、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其中,《2004年河北省选调生推荐情况一览表》需附软盘,并制作成EXCEL文件。(2)省外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河北人才网()下载或到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领取《登记表》,于2004年2月25日前到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学校签署推荐意见的《登记表》、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证明信、校(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信和本人申请各一式三份,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过级证书、所获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4、统一组织笔试。报名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共同组织的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的统一笔试。考试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准考证发放时间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体检。笔试后,由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和各市的需求计划,以市为单位,按1:1.5的比例划线,确定各设区市的面试人选名单。考生可登陆河北人才网()查询面试人员名单。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本市的选调生人选进行面试、体检。省委组织部和有关高校将派员参加面试,面试办法和时间、地点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如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各市接收计划数的情况,可按1:1.5的比例要求,倒减接收计划。
6、选调生的确定。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2004年选调生名单,办理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同时,按照选调生志愿去向做好选调生的分配派遣工作。
7、岗前培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2004年选调生岗前培训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各市举办的选调生培训班要在8月底前完成,并于8月底前落实确定选调生工作岗位,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三、档案移交
确定的选调生离校后,各高校要将档案寄送选调生所去市的市委组织部,档案的封面注明“选调生”字样。
四、组织领导
选拔选调生工作涉及环节多,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市委组织部、各有关高校党委要从实施人才战略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加强宣传动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选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省委组织部将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把好“入口关”,确保选调生的质量。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0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