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省内媒体、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贵州劳动保障网、贵州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和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0月12日至14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详见附件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在县(市、区、特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由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出具选调生证明、两年县级以下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在市(州、地)级单位工作的,由市(州、地)党委组织部出具选调生证明、两年县级以下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4、报考者要如实填写《贵州省2011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各遴选单位需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遴选职位比例达到5:1及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遴选单位经与省委组织部协商,可减少遴选计划、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遴选职位,但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减少遴选计划的,报考者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一般按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计算(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另行规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个别职位需加试业务水平能力测评(详见附件1)。
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拟报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