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省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改善,增强选调生队伍活力,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从基层公开遴选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面向基层、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群众公认的选调生遴选到省直机关。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共计划遴选选调生54人,遴选职位全部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详见《贵州省2011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2009年以前(含2009年)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目前仍在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仍纳入选调生队伍管理的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录用为选调生后,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满2周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5、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