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四川省眉山市关于2012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2-05-07

位置:首页 > 考试信息 > 报考指导 >

根据《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规定,现就入闱眉山市2012年度选调职位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9:00—17:00

地点: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东坡国际大酒店侧对面4楼)

三、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1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相关推荐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