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 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四、其它有关事宜
(一)面试将于2012年5月13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敬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眉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联系人:龙老师。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