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各资格审查单位按照《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另行通知。
5.组织面试
选调生的面试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组织;其他职位考生的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整个面试结束后次日,将参加面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上网公布。
(三)综合成绩生成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按下列方法计算:
综合成绩=(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4+面试成绩/2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顺序,确定人员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