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组织体检,进行公示。
4月下旬,学校组织选调生初步人选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后,省委组织部确定选调生正式人选。
5. 落实分配计划,办理录用手续
按照生源地原则,安排选调生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工作;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按照基层法院、检察院需求计划和选调生人选生源地及笔试成绩落实工作岗位。分配计划落实后,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7月初,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三、学校申报、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1月1日前,各学院党总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月2日至1月8日,各学院党总支组织学生自愿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查。
1月9日至10日,学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受理各学院推荐。
1月11日,组织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1月15日前,将选调生推荐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学院党总支认真研读《关于继续从高等学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辽组通字[2012]79号,见附件1),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选人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切实把那些品学兼优、有培养前途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上来。
2. 请务必把省委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做到宣传到位,动员到位。省委通知全文可提示学生查阅校园网通知通报。
3. 选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学院资格审查要严格依据省委文件,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防止弄虚作假,真正把好选调生推荐入口关。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者,要填写《辽宁省2013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需要电子版),并提供4张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身份证、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过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当场审核后返回。法律专业推荐人选如通过司法考试,需提供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各学院党总支要汇总申报者情况,填写《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的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说明排名的方式和申报者的排名位次,由党总支审核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