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签定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后身份的界定
1.三方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异同
(1)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用人单位在确定录用时,应当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2)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3)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2.大学毕业生择业期的界定
(1)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
(2)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3.签订三方协议后身份的界定
三方协议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并不造成影响。但如若考生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就算是毕业当年报考选调生时,也不属应届生身份了,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请相关考生务必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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