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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

江西省委组织部 200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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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

赣组字[2000]4号

各地市、县(市、区)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选调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需要大批德才兼备,既有文化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年轻干部;把优秀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基层工作,有利于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的活力;走与工农基本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在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经受磨炼、增长才干,是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实践证明,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符合领导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世纪之交,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加需要高瞻远瞩,有计划地做好领导人才的培养工作。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省计委、省教委,从2000年起,每年选调一定数量的(2000年度选调100名左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并进行跟踪考察,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选调生人数列入当年干部编制的计划。

(二)选调对象应是政治素质好,具有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发展潜力,并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的优秀学生。主要选调高等院校应届大学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选调生的专业结构要合理,要尽量多选一些研究生,多选一些重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还要注意选调一定比例的女学生。

(三)选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善于思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群众观念强;

5、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基层艰苦环境中去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下达选调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人事厅、省计委、省教委共同研究制定选调计划,直接下达到有关院校。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院校在接到选调计划后,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接受组织挑选。

(三)报名推荐。选调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同院校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分配名额1:2的比例推荐,并填写《江西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江西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册》,连同其档案报省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处。院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推荐工作。

(四)考试。所有推荐对象,均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的公务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合格对象),列入考核范围.

(五)组织考核。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选调对象进行考核。从省外院校选调学生由省委组织部发函委托有关院校推荐,再根据推荐情况和资格考试情况,确定考核人选,并组成考核组赴所在院校进行考核。

(六)确定人选。在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择优确定选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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