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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60人)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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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要求

1.市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见习活动的协调实施和大学生分配等工作;团市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制作见习证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见习期间教育管理等工作,遴选的见习大学生名单于2018年1月12日前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落实见习单位,并将见习单位名单于2018年1月10日前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同时负责印制见习协议书;市教育局配合团市委做好见习期间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向团市委拨付见习大学生生活交通补助每人1000元以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做好出入证、饭卡办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2.各见习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安排大学生到基层调研,见习结束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附件5)。

3.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向见习单位上交一份1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由见习单位连同鉴定材料一并报市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县区政府根据省政府安排及本通知精神,自行制订本县区大学生寒假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每个县区接收的见习学生不少于30名。2018年1月15日前,各县区将今年寒假大学生见习实施方案报市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见习工作结束后,上报书面总结。

原标题: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5个附件在一个文件中)>>

1.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2.市级机关见习报名点

3.市级机关见习大学生名额分配表

4.市级机关见习大学生汇总表

5.见习大学生鉴定表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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