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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生应填写《假期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000—3000字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根据见习生工作表现在《假期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各高校备案,存入见习生本人档案。
五、见习待遇
在册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暑假见习时间为1个月,见习期间为每名见习生提供1800元的见习补贴,见习生的食宿由本人解决。
联 系 人:李文鹏
联系电话:0912-8330030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