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见习办)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张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展宁同志为联络员(联系电话:2213434)。团区委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区人社局负责见习岗位分配和组织指导工作;区教体局负责见习考核工作;各见习单位负责见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见习办负责报名和遴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要密切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共同完成大学生暑假见习工作。
六、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学生撰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见附件3)。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见习办。区教体局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学生发放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见习单位要合理安排好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学生进行指导,在见习期间至少安排一次学生到基层调研活动;
(二)接收见习学生的单位必须和见习学生签订一份有关安全、义务、注意事项的协议;
(三)区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将为每位见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见习结束后,向见习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
(四)团区委负责向辖区内高校的宣传动员工作;
(五)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人社局、教体局、团区委、各见习单位要积极配合。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对见习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六)见习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
(七)见习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