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政策
1.录用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2.根据各市(区)、各单位需求,结合本人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生源地和考试成绩等综合因素统筹分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一般选派到县(市、区)机关或乡镇长(街办主任)助理岗位工作。博士研究生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所学专业,一般选派到省、市两级机关,志愿到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工作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
3.到县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录用后到村任职1年时间,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时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选派到省、市机关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录用后结合本单位扶贫等工作,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所在单位不得延期或提前调回。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4.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配到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分配到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市(区)、县(市、区)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5.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锻炼期满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
6.坚持岗前培训、集中轮训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将选调生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基层锻炼期间,适时组织脱产培训,进行党性教育和知识更新。
7.注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及时把政治坚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选调生放到关键岗位、急难险重岗位锻炼。对特别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进行培养。
8.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和成长档案,动态掌握选调生培养、使用、管理和奖惩情况。省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中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五、申报材料
1、《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经学院审核,盖学院党委公章);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党员提供);
3、任职证明(任职证明书写格式:“13-14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会主席”,请注明学校、学院及任职日期,并盖相关部门公章)。
4、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学术造假和其他不良行为证明(学院出具,并盖学院公章)。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协助毕业生做好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工作。
2、报名毕业生确保所有经历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后续公示,若无证明材料,请慎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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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3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度陕西省面向省内高校招录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202.117.115.7/News/10001/1000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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