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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海省常规选调生公告(350人)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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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凡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3月8日(星期一)9:00起登陆报名网站(www.qhpta.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青海省2021年常规选调生推荐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不需要缴纳报名费。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1年3月8日9:00至3月13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1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8:00

2.查询初审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2:00,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请按照修改提示说明重新修改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3月23日09:00至3月26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考察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所有考生须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规范汉字)答卷,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的部分不计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笔试地点、具体时间考场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各为12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50%。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测与申论成绩之和÷行测与申论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所有考生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所有参加过笔试的常规定向选调的考生全员进入面试环节;其他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藏语能力测试。面试结束后,对符合部分法院系统基层职位要求的考生进行藏语(安多语或康巴语)口语和写作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测试不合格的,取消相应选调职位的选调资格,考生可以参加同一专业门类或专业不限的其他职位选调。

(七)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考察内容主要为核查考生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有关信息,以及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审核盖章的《青海省2021年常规选调生推荐表》原件1份,不得改变文本样式,A4纸张正反面彩色打印;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打印)1份;

3.选调条件要求中“必须具备的四项条件之一”中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九)公示、确定人选。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

(十)择岗和递补。拟选调人选按照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根据综合成绩和职位要求,按常规定向、常规非定向分别公开择岗并组织到位。其中,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空缺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分类别依次调剂递补。如出现按上述调剂递补办法还不能满足职位要求的情况,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递补办法。

(十一)录用。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其他学历4年(含试用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十二)培养锻炼。选调生到岗后,安排到村任职,开展2年的驻村实践锻炼,在村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达不到基层服务年限和到村任职时间要求的,不得借调、抽调、转任、遴选。

四、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不正之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笔试、面试等环节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坚持原则、把握条件、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真正把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出来。省内高校党委要研究制定定向选调生推荐办法。

(三)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按要求认真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五、特别提示

请各位考生注意把握,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大美青海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联系电话:0971—8482474(政策咨询专线)

监督电话:0971—12380

邮 箱:qhsxds@126.com

微信公众号:青海选调生

附件:

2021年青海省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xlsx

2021年青海省常规选调生推荐表.docx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6日

原标题:青海省2021年常规选调生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1022636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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