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及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即199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受过处分的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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