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一)时间地点。1月21日上午7∶30 入场。未按时参加的,取消面试资格。
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温州、舟山市选调人选的面试地点由上述单位在杭州市自行安排;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7个市的面试地点设在省委党校文欣校区。省级选调机关和各市负责具体通知到每名入围本单位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不再列入选调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选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由相关选调机关自行组织。
(三)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公安机关选调考生需结合体能测评成绩),按1:1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双向洽谈
(一)时间地点。1月21日下午14∶00 -18:00,在省委党校文欣校区文欣大厦一楼东区举行。
(二)参加人员。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但未列入上述第一批定向职位人选的考生,可参加与用人单位的双向洽谈会,并填报第二批增补职位志愿。
(三)基本规则。根据洽谈情况和机关补员需求,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市级机关可在报考本单位的报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增补人选。其他9个市可在第二批补报本市的报名人员中增补人选。
报名人员同时入围第一批和第二批职位的,按第一批职位优先选调。
五、体检考察
拟选调人选的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原则上在3月中旬前完成。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期间的住宿、就餐统一安排在省委党校文欣校区文欣大厦,住宿、就餐费用由组织方承担。考生应在1月20日12:00-14:00办理好入住手续,22日12:00前退房,之后产生的各类费用由考生自理。省级机关自行安排的,由省级机关承担。考生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费用自理。
(二)面试过程中考生实行统一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在杭州期间,考生应注意天气变化、出行安全,与选调机关保持联系畅通。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