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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象山县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选拔党政储备人才16人公告(第二批)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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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交流到县外的申请。根据浙组电明字[2014]25号文件规定,新聘用乡镇(街道)事业人员在乡镇(街道)服务须满5周年(含试用期),由组织提拔任用的除外。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党建网、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签约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者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0574-65712917、65716130(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4-65778297(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七)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象山县面向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选拔第二批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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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和人数.docx

报名表.doc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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