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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公基法律知识:法理宪法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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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各省选调生公告汇总

对于选调生考试来说,考试内容较为庞杂,考点具有多样化并且分散的特点。考试内容会涉及:法律、政治、经济、科技人文、生活常识、时政热点等等。不少学员在备考之时都会表示重难点较难把握,不知道该如何确定学习重心。对于法律知识体系来说,考察所占比重不一,备考方式和内容自然也有所不一样在哪,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选调生考试之中法律考察常考点以及备考技巧:

一、法理学

法理学在选调生考试之中所占比重较少,考点固定,常考点为法律渊源以及法律关系,关于法律渊源考试之中会考察:法的渊源包括?或者法的制定主体?对于法律关系考察考察方式较为灵活,不仅考察讲义原文还会考察案例结合。判断是否为法律关系。

具体内容:

(一)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有哪些?

宪法: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法律:本处所提的法律,是狭义概念范畴的,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大种类。

行政法规:这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由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2015年立法法对于此进行了一部分的修改,具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等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这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民族自治法规:这是专门在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实施的,即在我国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实行,并且由当地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

特征: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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