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子女就学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子女,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到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并享受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就读的同等待遇。子女系普通高中学生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原有基础,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对等原则安排到相应的高中就读。
8.人才落户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按属地管理原则可落户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可也落户在温宿县引进人才公共户,对户籍关系一时难以迁入或本人不愿意迁入温宿的高层次人才,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持《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9.社保管理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来温宿工作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对因辞职、离职等方式来温宿工作的引进人才,如出现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入的情况,由用人单位参照同类人员标准补缴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
10.人事档案管理优惠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正常调动有困难,本人愿意以辞职、离职等方式来温宿工作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理档案调转或重新建档手续。
11.优秀人才关心关爱政策:
落实引进人才帮带制度,对新引进的各类人才,按照“一对一”的原则,确定一名相关专业技术领域人才作为帮带导师,常态化进行谈心谈话、思想引导、工作帮带。实施优秀引进人才健康体检制度,将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引进人才纳入免费健康体检范围。引进人才在职后可享受在职学历学费报销政策和探亲假、婚假、产假相关福利待遇。对从内地招录的引进人才,按有关规定报销干部探亲假交通费用,因工作原因未享受探亲假、其父母来温宿探望的,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其父母双程交通费用。
七、其它事项
1.各位引进人才报名后,请勿随意更改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我们将在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与您取得联系。
2.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证件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人才所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和人才户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通告。
3.本公告由温宿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温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邮箱:
邮政编码:843100
温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843100
原标题:温宿县2018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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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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