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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招录100人公告

宁夏人事考试网 201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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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较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需要重新改报的,可以报请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必须在3月29日之前完成);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系统关闭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

⑦网上缴费。本次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招考不单独收取报考费。凡同时兼报非定向选调生(村官)和全区公务员招录职位的,只在公务员报名系统中缴纳一次费用。

⑧结果确认。资格初审通过且不再改报的,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3,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较低不得低于1:1.5。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各1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于2018年4月21日统一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科目安排为:4月21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申论》。

3.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之和。

4.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笔试总成绩时给予加分。具体标准如下:

①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②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③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5.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按各职位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分别划线排序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因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应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相应职位要求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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