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博士(含博士后)、硕士选调生在乡镇(街道)、村工作满两年(含试用期)、德才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在区直机关、市、县(区)干部职数范围内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破格提拔使用,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安排副处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正科级领导职务。
(五)对博士(含博士后)、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对直接录用到乡镇(街道)并工作满3年的博士(含博士后)、硕士选调生,再给予3万元基层工作补贴。
(六)对锻炼期(含试用期)满后留在县(区)继续工作的选调生,纳入当地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并享受当地人才引进中适用的优惠政策。
(七)区直机关、市、县(区)根据需要,适时确定一定数量领导职位面向表现突出的选调生进行竞争性选拔。
(八)选调生档案由区直录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接收单位所在地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试用期间执行相应工资标准。
凡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联系电话:0951-6669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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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职位一览表.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xlsx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1日
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选调生招录公告(中国海洋大学)
文章来源:http://career.ouc.edu.cn//news/157079082571432630.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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